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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院——2015年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2015年09月30日 15:40  点击:[]

12、13级同学:

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评选条件公布如下,符合条件有意向的同学,请将申请书(班主任必须签署意见)、教学办公室出具的2014-2015学年两学期成绩单于周四(10月8号)下午下班前交至学办,并附外语过级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名额分配:学校下达4个指标

申请书要求:A4纸打印,正文字号小四,仿宋;主标题小二字号,宋体加粗;一级标题四号字,宋体加粗;二级标题小四号字,仿宋加粗;段落行距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均为0行。

评选条件:

1.上学年未受级通报批评(含级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

2.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程无重修记录,无旷课记录,且两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班级前10%;

3.三、四年级学生外语必须通过国家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蒙授班学生四级可适当放宽至355分以上);

4.申请学生上一学年所在宿舍必须达到三星级

 

 机电学办

                   201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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