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同学:
参加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办理医保证历本,机电院于10月21日—23日进行办本,具体要求:
1、每班班干部负责收齐照片(必须为红底1寸,否则医保不予盖章),按规定时间到校医院医保科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2、为保证手写医保证历本首页的美观,信息准确,请班级派认真、负责、字迹工整的同学前去办理。
3、咨询电话:43611629
机电学办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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