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招生就业 >> 正文

【校企合作专业】内蒙古农业大学农业电气化专业(校企合作)招生简章

2021年07月08日 14:09  点击:[]

      为深入推进“新工科”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依托国家电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国有特大型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共同培养“农业电气化”专业人才,共建农业电气化专业,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



培养模式


      采用“2+1.5+0.5”的合作办学机制,学生第一至第四学期完成公共基础课、必备基础知识、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学习,第五至第七学期完成专业学习和职业技能实训,第八学期在用人单位完成顶岗实习,为学生配备职业导师,带领学生深入工作场地,参与企业生产运营,强化实操能力。

      公司选派优秀技术技能专家与学校共同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学生管理方案编制,进行职业技能课程设计、课程开发,完成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履行企业育人义务;提供顶岗实习环境及岗位,为其配备职业师傅,带领其参与企业生产运营活动,出具顶岗实习考核意见。

招生


      由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理科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招生名额30人,学生入学后签署三方协议。


培养费用


      学生学费按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规定的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公司按照每人每年10000元的标准向学校提供定向培养费用,主要用于设立奖学金、实验实训等。


学生就业


      学生完成全部的课程学习和实训后,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统一招聘考试,在呼伦贝尔、兴安、通辽三个盟市14家旗县(霍林郭勒市、科右中旗、阿尔山市、鄂温克旗、陈巴尔虎旗、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额尔古纳市、根河市、鄂伦春自治旗)供电公司就业,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

      学校不为校企合作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不推荐继续学历教育和参军入伍,不推荐参加其他单位就业或参加类似培养计划;学生中途因自身原因退出校企合作或不能如期毕业的,需退还培养费用。


咨询电话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0471-4309220



上一条:高校毕业生自由职业情况登记表 下一条:内蒙古文恒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关闭

Copyright 2013 内蒙古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邮编:010018 电话:0471-430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