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为做好我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申报同学仔细阅读《内蒙古农业大学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机电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参考标准》等要求。
2、个人申请时间为10月11日—10月12日。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奖学金(附件1)及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附件2)表需电子版填报,正反两面打印到一张A4纸上,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7为单面一张A4纸打印(一份)。推荐意见务必参照样本由导师手写、学生个人姓名、推荐意见和评审意见需手工签署。(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发到21420322@qq.com)
3、学生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认定时间范围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不得重复使用,即不得以已经作为评奖条件使用过的成果、论文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
4、所有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填报者,按校级校规进行处理。
5、成果按9月份预评提交的成果为准(参见附件:成果汇总,如有异议,务必于12号下午6:00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