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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2015年03月16日 11:52  点击:[]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内蒙古;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热爱所学专业,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优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讲究公德;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1、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8%

 

2、前三年中至少有两年获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对在科技创新或学术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3、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在班级民主评选的基础上产生优秀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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